夢裡人情(三)

後記:

以前演講的時候,經常被問到:「如果現在面對外還事件,還會離婚嗎?」我通常會回答:「現在未必會離婚,有能力穩住自己面對考驗,但是,我喜歡目前的生活層面及心靈的寛廣。」

我完全同意<光的課程>說的──體會他們在你生活中的那一段經歷是你成長所必須的一部份,我也確定至善是最後的結果,同時愛一切學習過程中的所有經驗,我甚至感激生命中的變異。

大約三十餘年前,有一則新聞報導,金門女子朱秀華死了之後,竟在雲林的某戶人家死而復生,這戶人家中的婦女剛去世,令我印象深刻的是,十多年後,記者去採訪朱秀華本人,原以為她會表達重生的喜悅,沒想到她幽幽地說:「用人家的肉身,要擔人家的業。」因為家境清苦,她過得操勞,完全沒有欣喜的感覺。

我前夫仍然繼續與第二任妻子的婚姻,偶有耳聞他們也有一些艱苦的歲月,兩人隨著命運起伏流轉,目前也很珍惜現世的安穩。

人會為自己所愛的事物而承擔,夫妻是生命的合夥人,我因為離開婚姻的旋轉木馬而輕鬆地做自己,沒有情感的執著是一種解脫,而他的第二任妻子承擔了原本我該承擔的業。

然而,人生就像一場夢,要感邀那些傷害我們、排擠我們的人,我們才能走出一條新的路,很感恩<光的課程>,給了我不一樣的人生,更新我的意識,彷彿一個注入真知智慧的新瓶子,我確實感受到內在豐盛的力量,與較高自我共同創造喜悅和諧的生活,這樣的人生,才是我要的模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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